温州搭建智慧监管平台 提升文化执法“三个能力”

16.10.2017  16:25

  近年来,温州市文广新局积极应对行政执法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搭建“天地一体”监管平台,依托网络扫描取证“网镜”系统、文化经营场所实时监控系统,文化执法实时记录传输系统、网吧上网顾客“人脸识别”系统,逐步构建起温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智慧监管平台”。

  “千里眼”提升执法巡查能力

  温州现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6720家,实际在岗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149人,执法车辆22辆。2016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9685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0418家次,查处违规行为1018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47件。因执法过程涉及偏远地区的不可移动文物、隐蔽的无证无照场所,“小队伍、大市场”矛盾日益突显。在此背景下,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率先启动搭建“天地一体”监管平台,依托网络扫描取证“网镜”系统、文化经营场所实时监控系统,文化执法实时记录传输系统、网吧上网顾客“人脸识别”系统,逐步构建起温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智慧监管平台”,涵盖文化场所、文物视频采集点1000余处。执法人员通过平台或手机移动终端对各场所经营管理情况实时监控,凭借“千里眼”成倍提升市场巡查效率。乐清、文成、平阳、泰顺等县(市、区)也相继建立起“智慧监管平台”,涵盖文化场所、文物视频采集点300余处,通过高科技手段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正规化、法制化、智慧化建设。

  “搜查犬”提升案件查办能力

  “智慧监管平台”的建立,为执法人员固定证据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通过实时录像、截屏取证等方式,有效避免因当事人逃避处罚、监控数据存储故障等导致的证据灭失。同时,在发现破坏行为的第一时间,可以及时通知当地文化服务中心及文保员前往保护和制止,“搜查犬”式的敏锐捕猎,提升了查处过程的统一调度水平。如今年9月14日,执法人员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巡查发现,位于泰顺霞光桥的国家级保护文物木雕佛像疑似正被人偷盗,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边联系公安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一边利用“智慧监管平台”拍照取证,及时制止了这起偷盗国家保护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受到了国家文物总局的肯定。1-9月,温州市共查处5起“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有力确保全市文化领域安全稳定。

  “报警器”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文化执法“智慧监管平台”为文化主管部门甄别、防范和化解场所内部风险隐患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各场所除了场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外,还有执法人员帮助管控,为文化场所内部安全加上了“双重保险”。如平阳县目前已接入平台的16家网吧,监控范围涵盖了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消防风险点40余个,主要座位也都纳入监控范围,上网消费者吸烟或异常行为等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管控,实时“报警器”的存在大大提升文化市场风险防范能力。下一步,温州市将充分发挥“智慧监管”“智慧服务”平台作用,将信用监管及“三名单两机制”融入其中,积极创新“三级四分五员”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深入推进文化市场“智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