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提前五个月完成棚改各项目标任务

28.07.2017  10:15

  今年以来,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以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治理为重点内容的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有力地助推了全省“大拆大整”、“治危拆违”攻坚行动。1-7月份,全省棚户区改造累计实现新开工20.5万套,基本建成20.8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1%、149.2%、148%,完成进度位居全国前列。
   一是早谋划早部署。 从2016年5月份开始,各级政府和建设部门就提前谋划2017年棚改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到9月下旬,全省2017年棚改等各项目标任务已经确定,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在今年1月16日全国棚改电视电话会议上和2月16日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对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明确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早落实早推进。 2017年棚改等各项目标任务确定后,各地着手加快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计划项目清单。今年4月下旬,我厅与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确认各地棚改项目用地需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地按照“早谋划、早开工、早见效”的要求,抓紧推进棚改各项工作。
   三是强保障优服务。 召开全省棚改融资服务对接会,进一步畅通政府、银行与企业三者之间在棚改领域融资的对接渠道,着力解决棚改融资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程序,实行棚改意向性贷款项目“立受立荐”,即对于符合国家棚改政策项目,在第一时间出具贷款推荐函,并根据要求将项目符合国家棚改相关条件确认函一并出具,极大地加快了各地申请使用贷款资金进程,为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打下良好基础。1-7月,已累计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意向性贷款项目,在全国位居前列。(厅住房保障处 供稿 本站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