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推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自律

25.09.2015  11:01
  一是市区(不含上虞区)政府投资工程开标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主动与中标人做好工程量复核工作。二是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后三个月内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报告备案。三是当年度内累计2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停接业务三个月。四是因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失误造成招标失败,停接业务一至三个月。五是代理机构工作失误,造成标底审查退回的,每退回一次罚款5000元。当年度退回三次以上的,停接业务一个月。(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