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集体审议 强化环保把关

25.12.2014  22:25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今年,我局在审批重大建设项目上推行集体审议制度,从而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和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至今审议项目32件,否决项目11件。由行政审批科牵头、集体审议小组成员参加,定期组织召开集体审议讨论会,对所需审批的重大建设项目、复杂项目以及和须本局初审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进行集体审议,形成集体审议会议纪要,作为作出相应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
              《玉环县环保局重大建设项目集体审议制度》的出台,一是明确审议事项。制定重大建设项目集体审议管理办法和具体集体审议内容,明确了必须经审议委员会集体审议的事项,规范了重大建设项目按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规模大小区分管理。二是规范审议流程。提请审议前将项目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以及周边敏感情况等内容发送给审议小组成员,做到事前充分了解。审议过程中,保证审议小组成员充分表达意见,确保审议不走形式。三是提升审议质效。明确集体审议各个环节和相关科室的责任,建立集体审议台账,加大对集体审议的后续管理,并与环境监察大队联系,确保各项集体审议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据悉,集体审议制度的建立,一方面杜绝了“说情风”,严格依法行政,根据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同样企业同样标准的处理原则,制定了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集体审议,避免了“特权”的产生,确保了重大项目的审批落到实处,实现行政许可程序的公正、公开、合理。另一方面对环评审批方面实行集体决策审批,由审批、污控、监察、环保所等人员组成的审议小组对重大项目环评文件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严格把好环评审批“五关”(即审批权限关、产业政策关、项目布局关、环保措施关、审批程序关),确保入区项目符合工业区规划环评要求和产业定位,有效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