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推动我省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

21.06.2016  12:53

    近日,省财政厅、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采纳审计建议,印发了《关于明确省级社科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教〔2016〕38号),这是我省出台的关于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

    2015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针对现有社科类科研项目管理方式单一、经费使用管理中矛盾突出、影响科研人员积极性等问题,上报审计专报,建议根据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特点,改进单一的管理方式,通过“开前门、堵后门”,完善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做到宽严相济。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郑继伟副省长对此都作了重要批示。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等科技主管部门,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采纳审计建议,明确了“提高省级社科类科研项目激励支出比例;允许横向课题经费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灵活使用,不受国家和省纵向课题经费管理制度的限制;激励支出和横向经费科研人员收入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等三条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