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探索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

16.08.2016  12:04

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

8月10日,从浙江省相关部门获悉,类似的探索在浙江早已起步。作为市场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之一,几年前,浙江就率先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尽管该办法并非专门针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但其中的部分条款已明确指向了这一群体,为此后浙江进一步探索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出台相关更有针对性的制度,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必须从制度着手堵住漏洞”

“父子兵”“夫妻店”“全家腐”等现象,频频出现在各地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

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原党委书记、副总指挥王光荣就是这类问题的典型代表。王光荣在任时,其妻、女及女婿先后在多家房地产公司工作,其妻还有多名家族成员涉足房地产领域、金融领域。利用王光荣职务之便,他们有的在企业任职领酬,有的从事地产项目开发,有的在公司占有股份获利,有的则收取高额费用为有关公司办理项目前期工作。

2012年,王光荣退休后的第二个月,就进入某房地产集团任职,领取高额年薪,并以咨询费名义收受巨额贿赂。2014年5月,杭州市纪委对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是不少腐败分子的‘通病’。”浙江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浙江多地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问题。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原总经理陈遵举、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吴少雯、杭州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原副处长朱国镛等人,均在其列。

“这种行为有损市场公平,对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必须从制度着手堵住漏洞。”天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华丁表示。

对此,浙江省不少地方已有了探索。2014年10月,磐安印发《磐安县严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2015年,杭州、宁波相继出台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利益输送;2015年9月,温州印发《温州市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办法(试行)》;2016年5月,诸暨出台《诸暨市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十条规定》,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八个不准”和“两个回避”的行为限制。

浙江省直机关一名干部说,各地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关注与规范,可谓“对症下药”。在他看来,“有公权力的地方就有廉政风险,必须用制度进行管控。”

“抓住了‘关键少数’,就能抓住问题的要害”

紧盯“关键少数”,在浙江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中,非常奏效。

温州市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领导班子成员(含同职级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均列入规范范围。

在衢州市衢江区,今年3月开展的有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将目标对准了“区管领导干部”。

“有的放矢监督,有利于制度落地和执行。”衢江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孙良说。

在浙江各地最近通报的一系列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可梳理出以下规律:领导干部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其权力的递延效应越强,“身边人”以此谋取利益的空间也就越大。

“抓住了‘关键少数’,就能抓住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这个问题的要害。这是我们通过探索实践取得的共识。”东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勇春说。

据了解,目前,浙江各地正在探索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作出细化规定。

磐安县出台了严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其中用约四分之一篇幅,详细罗列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在该领导干部管辖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不得从事的7种行为,如“不得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经营性活动”,“不得投资、承包由政府投资或审批的项目”等。

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高标准严要求,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呼应,是对干部的严管,更是对干部的厚爱。“先抓‘关键少数’,以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效果。我们正考虑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将掌握公权力较多的关键领域纳入监督范围。”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利文说。

“严格执纪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关键在落实。”浙江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浙江各地探索出台相关制度后,更注重在实践中将制度规范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近年来,我们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中,有三成左右存在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杭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谈话函询,对有轻微违规的实行任职回避,对严重违纪的严格执纪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针对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宁波市鄞州区委主要领导受市里委托,今年已对4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同时,通过全面摸排,对27件涉及区管领导干部的交办件、督办件逐一进行核实、澄清,并查处1起区管干部挪用公款用于妻子经营公司的问题。

在有关问题的专项治理中,金华市婺城区共抽查、核实区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560余份,发现相关问题线索5条,并要求限期整改。

平湖市组织2280名干部填写《平湖市国家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排查承诺表》;武义县通过排查,共查明51人存在家属违规投资、经商办企业情况,目前已全部向组织递交书面情况说明,该县还对未如实申报、申报不全的5人予以诫勉谈话,16人予以谈话提醒。

杭州建德市、桐庐县,台州黄岩区、天台县等地还将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纳入基层巡察范畴。

“制度的具体条款可借用‘负面清单’的概念,进一步细化。”建德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对这一工作充满憧憬,并建议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将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廉政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