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调研座谈会在义乌召开

25.01.2016  16:11
1月14日,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联合调研组一行到义乌,就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调研,并组织试点地区召开座谈会,绍兴、舟山、台州、义乌、桐庐、椒江等试点地区参加了会议。

  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总体目标是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简化环保审批手续,整合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和信息共享,使排污许可证成为环境监管的执法依据、排污单位环境行为的守法文书和公众环保监督的参与平台。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义乌印发了《义乌市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量化考核办法、稽查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初步建立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模式。对非重污染行业实施备案制,取消三同时验收,以执行报告替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污染源企业报告和政府稽查监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落实公众监督。

  在调研座谈会上,义乌总结了试点工作经验,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和工作安排。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试点地区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通过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规范污染源排污行为,减少排污总量,有效改善地区环境质量,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和谐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