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显示:政府采购的公开情况最优

04.08.2015  10:54

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   清华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财政透明度课题组于7月30日发布了《2015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政府采购的公开情况最优,大额专项资金、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次之,政府性债务的公开情况最差。

数据显示,地级与地级以上市政府在今年的财政透明度建设上较去年有了比较明显的进步。在294个地级与地级以上市政府中,268个公开了连续财政年度的市级政府预算与预算执行情况,同时有55家城市取得了得分60%以上的成绩,反映了各地普遍对财政透明度的重视。

在其他重要财政信息方面,政府采购的公开情况最优,大额专项资金、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次之,政府性债务的公开情况最差,除了北京、广州、上海、天津、宁波、厦门市外,其他市政府都未公布政府性债务和举债资金使用情况。

其他重要财政信息得分的统计情况

 

数据表明,公布政府采购的市政府数占总数的85%以上,且多数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有专门的政府采购一栏,公布招投标、中标信息,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程度较高,但政府采购多以个别项目的形式公开,极少有当年整体情况的总结性报告。大额专项资金的公开情况不如政府采购,但存在的问题与政府采购有一定相似性,即多以单个项目形式公开,缺少当年全市整体情况的汇总报告。

在预算编制说明方面,绝大多数市政府没有发布独立的预算编制说明,关于预算执行的说明和预算编制原则等内容多出现于预决算报告中。而且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对名词解释的公开程度相对较差,只有少数城市做到了对于财政科目、财政政策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而对于预算执行的说明和预算编制的原则的公开程度则相对较好,绝大多数城市能过做到两者的公开,但是在完整性方面仍然有待加强。

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在2015年有很大提高,许多市政府公布了全市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但是,公布政府性债务的市政府仍在少数,该类财政信息缺乏基本的透明度。

据悉,此次课题组对全国294个地级与地级以上市政府(4个直辖市政府和290个地级市政府,包括新建的西藏林芝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海南儋州市、新疆吐鲁番市,但不含海南三沙市)的财政透明度情况进行了详细研究,得出了“2015年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