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执法局四勤工作法促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

01.04.2015  01:51
  一是勤深入思考。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不断修改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内容,量化标准、活化载体,着重在廉政预防和风险监管环节入手,不断思考探索工作新举措。
  二是勤督促提醒。结合城管执法阶段性工作和市县重大活动,每月不定期开展1次以上作风检查,重点查看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效能禁令、规章制度执行抓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采取集中教育、分线座谈、个别沟通等形式,紧敲“当面锣”;并经常性以手机群发短信方式,对所有人员温馨警示。
  三是勤走动察访。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重点加强对局财务室、市容审批科、城乡环卫科、执法大队等业务科室(队)的源头防范,提前介入,通过反复走访了解,准确掌握面上的基本情况,并在走访中提要求、提建议,协助排查岗位廉政和监管风险,针对问题迹象,早打“防疫针”。
  四是勤调查研究。坚持把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能,规范行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及政风、行风建设重点,利用日常管理执法时机,深入街头巷尾、店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接触市民群众和监管服务对象,听呼声、采民意,不断分析总结、整改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明显实效。(天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