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充分肯定我省率先探索建设现代国有林场的经验

28.04.2017  15:29

  近日,国家林业局充分肯定我省率先探索建设现代国有林场的经验,并印发经验材料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习借鉴。

  我省于2015年全面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第一个高分通过国家验收。为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全面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现代国有林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率先开启探索国有林场现代化发展模式的新征程。国家林业局总结了我省建设现代国有林场的四点做法及四个成效。

  四点做法。一是科学制定创建目标。现代国有林场建设实行科学营林、严格保护,实现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森林质量显著提升;创新管理,实现国有林场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资源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发展后劲更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建设现代国有林场,全面提升全省国有林场整体发展水平。二是明确创建内容。包括“生态保护优先、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备、林区富裕和谐”等四个方面21项主要内容。同时将国有林场科研成果、建设成效和地方政府支持力度3项内容纳入创建加分项范畴。三是严格考核措施。将“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纳入“森林浙江”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考核范畴,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森林浙江”考核责任状,各设区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四是规范创建程序。现代国有林场申报命名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经同级政府同意后,由国有林场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林业厅申报创建计划和建设方案。建设任务完成后,省林业厅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称号。

  四个成效。一是引起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省委、省政府关于现代国有林场建设重大决策指引下,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如:金华、台州、绍兴、宁波、温州等市主动作为,及时召开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会议,明确现代国有林场创建目标,落实具体工作举措,派出指导组进行指导。二是引导国有林场加速发展。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引导国有林场通过绿化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变“砍树”为“看树”;通过加大投入,加快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变“旧貌”为“新颜”;通过创新发展,提升国有林场整体发展水平,变“守业”为“创业”。三是引领国有林场设施现代化。各地加大对国有林场林区道路、管护站点用房和资源保护监测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国有林场面貌焕然一新。根据现代国有林场建设需要,不少国有林场配置了无人机、管护巡逻车、病虫害防治机械等现代林业装备,建立了护林员定位系统、远程监控电子信息系统等智慧林场设施,初步实现了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四是引发媒体广泛关注。“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创建现代国有林场”工作受到媒体广泛关注,“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全国领先”入选“浙江农业农村十大新闻”;浙江《农村信息报》整版刊登“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在浙江启动”;《中国绿色时报》记者深入浙江国有林场采访,头版刊登《扬帆,现代国有林场建设再起航》。同时,各级地方媒体也积极宣传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充分展示了国有林场在现代林业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省林场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