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森林公园立法驶入快车道

02.05.2017  16:48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荣祥率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专程赴仙居县实地考察仙居国家级森林公园,调研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立法工作。

  自今年初以来,省人大农委领导曾先后赴贵州、云南和省内云和、庆元等地调研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立法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在桐庐县召开了森林公园立法座谈会。这一系列紧锣密鼓的组合拳,标志着我省森林公园立法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冲刺阶段。

  浙江森林公园建设起步较早,早在1982年就建立了第一家森林公园——宁波天童森林公园。截至2016年底,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建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19处,经营面积36.5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9处,省级森林公园80处。2016年,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422.79万人次,其中海外游客人数达到76.74万人次,森林公园总收入227.22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我省森林公园较快发展的同时,森林公园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尤其是立法位阶低,目前只有国家林业局规章,无地方性法规,无法系统全面地保障和指导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由于缺乏强制力的法律约束,一些森林公园设立后迟迟没有编制总体规划,一些森林公园没有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布局建设,存在无序开发、随意建设现象。为此我省高度重视森林公园立法工作,2012年,省林业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并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2016年,在省人大、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森林公园立法纳入省人大2017年一类立法计划。

  下一步,省林业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公园立法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完成立法,为我省“十三五”期间加快“一区两园”建设保驾护航。(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保护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