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启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工作

25.03.2015  13:41

  本网讯 3月19日下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协调会。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省人大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负责人等参加了本次立法协调会。蒋泰维主任委员主持会议。

  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起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展情况和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认为现在启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工作是适时和必要的,并就立法工作的组织架构、调研内容、时间进度安排等进行了沟协调,决定由吴天行副主任委员牵头成立立法调研组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配合,在今年10月份形成草案文本,为明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

  蒋泰维主任委员指出,公共文化服务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服务民生原则,要解决实际问题,把我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经验规范化、法制化,并提出几点要求:第一,要领导重视,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把立法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第二,各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文化立法涉及面较广,涉及部门较多,需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第三,立法既要切合实际又要具有前瞻性,真正起到通过立法引领、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的作用。文化立法难度较大,立法一定要以问题为导向,要具体细化、有操作性,但也不能简单理解立法就是要经费要编制,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制定一部既有浙江特色,又具有操作性和前瞻性的文化法规。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天行,工委副主任幽扬等出席会议。

 

 

    来源: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作者:毛佳燕 责任编辑:林丽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