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局:助力长兴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

14.12.2015  19:00

  前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名单,长兴县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且在获此荣誉的全国27个县(市、区)中得分排名第1位。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是国家为推动县域知识产权工作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08年启动以来,全国先后共有240多个县(市、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在助推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深化发展,有效实现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县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和加快县域小康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9月,长兴跻身“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成为全省入选的3个县(区)之一。

  “国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管理服务部门,需要树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在当地重点工作中发挥职能优势。”长兴县局副局长黄于飞说道。今年以来,长兴县局采取了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落实科技创新有关税收优惠、强化税收稽查三项措施,助力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截至目前,该局通过税收“微服务”平台、纳税人学堂等载体向全县企业推送税收政策,帮助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构建内部涉税风险防控机制,累计落实企业固定资产抵扣42985.79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3792.29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6749.73万元,惠及全县1412户企业;开展税收专项稽查5次,检查企业130户,查补税款809万元,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威慑力,为净化税收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长兴县局 汪海东 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