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09.11.2015  14:05

德清县立足于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布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较好满足了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一、打造专业平台,法律服务辐射城乡。2014年,德清县先后投入50余万元,顺利完成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搬迁和功能提升,目前中心面积500多平米,窗口专业人员15人,开设了法律援助、普法宣传、12348专线、人民调解、社矫安帮、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落实了便民举措,发挥了法律服务集聚效应。县城9家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等专业服务机构都实现临街落地,与中心建立了值班和联系制度,为中心职能和业务分流增加了落脚点。武康、钟管等乡镇在乡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设置了法律服务窗口,延伸了县中心的服务触角。全县以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主要平台,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专业服务机构为组成部分,以乡镇(站点)窗口为基点的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健全。

二、制定体系框架,专题活动引领风尚。今年以来,德清县组织召开了两个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座谈会,来自县人大、县政协、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和村(社区)代表立足各自职能、畅所欲言,为《关于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讨论稿)》的出台提供了很多具有操作性、实效性和针对性的建议。同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工作任务,引领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案释法、巡回讲法”活动,通过将社会各领域的涉法案件,针对不同对象开展集中学法、送法活动,切实提高了法制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为全面深入推进“平安德清”、“法治德清”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活动自开展以来,共收到来自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乡镇司法所上报课件12份,举办活动2次。

三、城乡配套落实,健全法律顾问体系。由县法制办发文,推行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给予律师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补助。组建了乡镇(开发区)法律顾问团,落实12个乡镇(开发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制度,由乡镇财政给予法律顾问补助,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治“高参”。2014年以来,依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专业服务优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规定由县财政给予每年每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补助2500元。县司法局牵头,9家律师事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51名专职律师、1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县181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签订《德清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推行法律顾问定时、驻点服务新模式,落实每月驻点,开展定期送法上门、开设法治讲堂、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和帮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基层网格上发挥专业作用。2014年,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50余次,草拟和帮助合同审查56件,开展法制培训32场,个案指导20人次,走访重点人员91人次,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5条12项,帮助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代理服务32件,受到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欢迎。

四、完善援助机制,全面实现应援尽援。在探索“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方面,通过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有效补充政府法律援助力量,形成了以县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部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县域全覆盖,“半小时援助圈”大大方便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完善与民政救济、劳动仲裁、信访调解和司法救助的对接,开辟绿色便民通道,简化援助程序,特别是在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上,进一步完善惠民工作机制,拓宽法律援助条件。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夕阳红工程”、“法律援助春苗工程”、“法律援助巾帼工程”、“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法律援助情暖军营”五项工程活动,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及时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影响面。全县法律援助案件实现每年10%的递增,援助资金全部由县财政保障。

(湖州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