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打造“金牌律师顾问团队”,变单兵作战为团队协作

17.07.2015  10:44

路桥打造“金牌律师顾问团队”,变单兵作战为团队协作

 

随着行政争议以及政府法律事务的增加,由行政单位自行聘用律师解决法律问题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路桥实际需要,为此,区领导高度重视,调拨专项资金,专门制定《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试行)》,从工作机构、工作模式、准入条件、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方面明确权力和义务,着力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的政府律师团队。自此,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原来的单兵作战转向团体协作,由单一的法律诉讼转向全方位的法律顾问。

工作机构: 由区法制办主任兼任法律顾问团团长,主持工作,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分管副主任、副局长兼任法律顾问团副团长,协助团长开展工作,9名聘用的法律顾问为主要成员。法律顾问团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联系、组织、协调日常事务,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反馈重大涉法事务开展情况;

工作模式 :原来的工作模式,各行政单位自行聘任律师顾问,律师之间各自为阵,少有协作配合,团队作用发挥受到一定的限制,新的模式通过《工作规则》,明确由区政府法制办统一负责法律顾问团律师的聘任,并根据每一位律师的专长,指派任务,这就把政府法律顾问团真正纳入到团队运作模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准入条件: 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在政治素养和职业修养上严格把关,配齐配强政府法律顾问,聘任的法律顾问团律师是来自知名律师事务所的精英,不仅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热心服务于公共事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工作制度 :先后制定了例会、年会和专题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政府法律信息统计制度,并对法律顾问团的工作纪律,包括禁止行为、回避规定、解聘条件等做了明确规定;

工作职责: 参与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及合法性审查;参加重大项目、合同谈判、起草及合法性审查;受政府委托代理诉讼、仲裁,并参与各类群体性、突发性等重大涉法事件调处,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意见,为迅速化解矛盾出谋献策;参与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疑难信访案件以及区政府信访接待,充分发挥律师懂法律,善调解的作用,成员律师参与区领导的信访接待,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引导信访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参与专题法制讲座,提高干部以及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开展调查研究,服务经济发展,如为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合同管理提供可行性意见报告;办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交办的其他事务;

工作成效: 法律顾问现共接受各类法律事务委托10多项,及时就合同、会议纪要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