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6.11.2014  12:18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卫生计生委起草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送审稿及起草说明等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4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1:《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起草说明

附件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

附件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