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6.01.2016  10:29

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绍兴市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5]28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关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规划专业)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建规管函[2015]300号)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推荐申报工作。根据《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法》(浙政办发[2013]5号)第十五条规定,我省申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优先从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推荐。具体申报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具体申报事项的通知》(建质技函[2015]125号)要求执行。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12/t20151202_225816.html)
    2.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具体申报事项的通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12/t20151218_226033.html)
    3.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关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规划专业)评选有关要求的补充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