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法院开展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

03.02.2016  10:42
                近日,龙湾法院组织召开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座谈会,邀请金融办和辖区内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
  活动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法院协调、金融机构参与的涉金融执行案件长效机制,共同推进辖区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经济秩序稳定。
  会上,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对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予以了高度评价,并针对当事人下落不明情况多、通过虚假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规避执行多、恶意隐匿财产多和财产处置难、标的到位难、刑民交叉案件推进难等执行工作环境不乐观、社会诚信缺失的“三多”、“三难”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在听取各金融机构的意见建议后,李敏院长就此次活动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助推好专项执行活动。金融机构对在法院执行的金融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筛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执行案件作为此次专项执行活动的重点予以推进;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法院实行定督办领导、定承包人员、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的“五定一包”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综合运用执行措施,确保顺利执结。
  二要协调好专项执行活动。在活动整体推进过程中,一方面要强化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涉金融案件执行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就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研究探讨,推动专项执行工作深入开展;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专项执行活动进展情况;同时金融机构利用各种机会、场合为金融债权执行工作多呼吁、多支持、多协调,凝聚各方合力,推进活动顺利开展。
  三要宣传好专项执行活动。邀请新闻单位,在电视纸质媒体、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集中报道,通过对专项活动中的典型案例、执行成果的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金融机构利用好强大的客户平台优势,通过发送短信、营业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渠道积极向群众宣传专项执行活动重点案件执行进展,引导教育广大群众及时主动履行义务。
  当天下午,龙湾法院召开了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动员大会,院长李敏、执行局局长方宏斌分别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吹响了活动集结号。(温州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