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评估

17.03.2016  19:41

  3月10日,丽水市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此前丽水市制定了20多条评估标准,对市本级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一系列检查评估后正式启动统一登记,确保相关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丽水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评估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职责机构整合。包括职责整合文件已经正式印发并整合到位、机构"三定"已经印发并落实到位、"两个机构"已经挂牌设立、机构负责人已发文明确、工作人员已到位并能满足需要。二是资料场地准备。包括历史登记资料已经全部移交、窗口设置能够满足需要、档案管理场地人员制度已落实到位、具备必要办公场地。三是制度规范制定。包括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办事指南制定、业务操作手册完善等。四是信息平台开发。包括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完成、符合规范、满足要求、运行稳定等。五是数据整合建库。包括数据库之间数据关联、更新同步等。六是其他相关准备。包括相关印章刻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