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进入公示阶段

30.12.2015  17:30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12月16日消息,根据“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专家组对该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技术报告、DVD专辑片等相关申报材料的评审,开化县正式甄选入围2015年国家园林县城拟命名公示名单中,预示开化县在公示期结束无异后,将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的金字招牌。
  这是自2011年开化县获得“浙江省园林城市”称号以来,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开化国家公园”的目标,以建设大环境为依托,以公共绿地建设为重点,以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单位、居住区绿化为基础,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讲究实效、社会监督”的原则,不断加大市政园林建设,强化市政园林运行机制的硕果。
  在创建的过程中,市政园林人发奋工作、努力拼搏。2012年至2014年共投入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1.39亿元,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到2014年年底我县建成区绿地面积达467.8公顷,绿化覆盖面积达511.80公顷,公园绿地面积达123.87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1.27%,绿地率达37.73%,城区逐渐形成“林在城中,城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美丽景观。
  在创建过程中,开化县始终坚持将园林绿化景观建设与市政设施和民生工程等一批城市建设相结合,不断夯实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基础,先后改造和建设了芹江西岸景观带提升工程、南湖公园文化艺术中心路段提升工程、凤凰南路绿地提升工程、芹江东岸景观带工程、高速路出口绿化工程、文化艺术中心旁绿化工程、凤凰盛世三角地绿化工程等公园绿地。实现了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新建和改建了芹北路、钟山东路、解放南路、芹南路、临湖路、芹南路(汽车南站至石井岭)等污水干管及道路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了城市交通体系和市政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建成日处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10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66%和100%,全面夯实了生态绿色发展之路。
  通过国家园林县城的创建,使该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地景观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市品位显著提升。(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