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多举措助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驶入“快车道”

28.02.2015  13:36
  2014年以来,该局立足建设规划行业实际,按照“真改、会改、善改”的要求,敢于创新、勇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驶入“快车道”,多项举措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在全省建设系统转作风、抓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有关做法由市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文推广。
   一、实行“两张清单”,为审批制度改革“明方向”。
  一是编制权力清单,明确权力事项明细。按照“清权、确权、配权、晒权、制权”的步骤,采取层级清理、分类规范、并联推进的做法,依法对“9+1”共10方面(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兜底式”的清理。在此基础上,针对建设规划行业法规规章多、权力事项多、机构设置差异多的实际,采取书面比对与集中讨论、相对稳定与实时更新、联系实际与整合压缩相结合,反复梳理,确保权力事项法定性、权力名称准确性,共梳理1007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89项、非许可行政审批29项。编制的权力清单被列为全省建设系统权力清单样本,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供保障。
              二是编制责任清单,厘清权力职责边界。作为全省建设系统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单位,按照“将该管的管住、该扶的扶好”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上级有关职责调整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部门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事项;在此基础上,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再结合权力清单,建立健全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避免管理缺位;并从满足公众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公共服务事项。经过“二报二回”和多次对接,确定部门职责16项,细化具体工作事项121项;明确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7项,编写案例7个;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1项;落实公共服务事项18项,为“法定职权必须为”提供依据。
              二、减事项放事权,为审批制度改革“卸辎重”。
              一是该减的事项精减到位。对梳理的118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研究提出职权精减的具体意见,除承接上级下放行政许可11项外,只保留38项,其余事项均予以取消或者整合,其中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或者调整。
                二是该放的事权下放到位。在原先放权的基础上,又将18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市、区)和其他部门,市本级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1项(其中常用14项),基本做到能在基层办的审批尽量不要送到市里办,切实方便了办事群众。比如,根据部分县(市)的要求,出台《关于下放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权限加快规划审批速度的通知》,将市级的规划分级选址审批权下放到县(市)建设规划部门直接办理或者委托办理。
                三、优化服务模式,为审批制度改革“亮绿灯”。
                一是变“审批员”为“代办员”。实行审批代办制度,代办员负责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内部流转及跟踪协调,引导其办理前置、后置及并联审批的有关事项,并定期联络、反馈信息,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如台州商贸核心区内椒江商会大厦、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椒江农村信用合作银行“三幢大楼”等项目通过全程审批代办,真正做到规划服务零距离。同时,对市区重点项目量身定做全程跟踪服务,从项目的前期策划、方案设计、规划审批、实施推进、竣工核实等全过程中,落实专人跟踪服务,强化动态指导,确保项目规划审批、实施的规范、高效。如台州经济开发区万达广场项目从拿地到开工仅历时78天,创下我市重点工程的最短记录。
              二是变“逐个批”为“打包批”。为鼓励工业企业集约利用原有的土地资源,做好“零地技改”文章,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区所有工业用地指标的统一论证、一次调整、打包审批。市区47个控制性规划中54612亩工业用地的容积率由≤1.0-1.5调整为≤2.0,建筑密度由≤45%调整为≤50%,建筑高度由≤24米调整为≤50米。通过这一审批模式,市区68家工业企业申请调整工业用地指标,平均容积率由原来的1.2增加到1.7,新增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
              四、创新工作举措,为审批制度改革“加油门”。
              一是以容缺受理为切入点,实现项目宽进简批。率先在规划许可、资质审批等28个大类、49个小类常用审批事项中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主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副件),只要业主作出书面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补齐相关材料,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主件为受理项目必备材料,副件为容缺材料。截至目前,以容缺受理方式办理了武警台州市边防支队规划许可等12个项目,开辟了一条“高速绿色通道”。
              二是以桩基先行为突破口,优化工程建设环境。出台《关于切实优化工程建设服务环境的通知》,将有条件地推行桩基先行、质监跟进,作为工程建设“四化”服务(即简化招标管理、简化施工许可、简化办事流程、强化服务保障)的主抓手和突破口。对市区范围内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含地下)3万平方米以上,或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下)10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部门确认的建筑定位图和桩基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的,先予办理桩基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利用桩基施工的较长时间来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打好时间差,为项目开发建设缩短周期。目前市区范围内共有天盛中心等12个项目办理了桩基先行手续,平均缩短工期3—5个月。(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