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切实履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01.06.2015  16:32
  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日前,该局每个局领导班子成员都收到一份《责任分工报告书》,相关牵头处室(单位)都收到一份《牵头任务函告书》,报告书和函告书根据局党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由该领导、处室(单位)负责牵头的专项工作内容,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研究、督促、指导不少于3次;经常性就所负责的专项工作开展督促、指导,把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年中听取牵头处室、单位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题汇报;年终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所负责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要求牵头处室(单位)一年不少于二次向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经常向分管领导汇报牵头的专项工作、配合的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年终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所牵头负责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