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浙江吉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主项与增项资质互换的通知

26.10.2015  17:33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吉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主增项资质互换。互换后,该企业主项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增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