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深化“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一年来取得显著成效

24.04.2015  13:08
  2014年以来,该市积极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精神,紧紧围绕“市场规范有序,现场文明施工,质量不断提升,安全保障可控,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目标,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工程质量得以显著提升。据统计, 2014年,该市企业承建和参建的工程共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80多项,获得 “白玉兰杯”、 “钱江杯”、 “海河杯”、 “长三角优秀石材金石奖”、“浙江省优质安装质量奖”、“浙江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奖”等省级优质工程奖300多项。
  该市具体做法如下:
  1、切实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4]9号)文件精神,规范和完善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查处各类串标、围标行为。
  二是加强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定期对其经营行为、服务水平、诚信状况进行检查。
  三是加强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全力推广工程合同风险担保制度。
  四是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是严格执行工程总承包制度,严禁肢解发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六是加强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履职检查,全力推行LBS考勤系统,提高重点管理岗位人员到岗率。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相关手续,对确因其它原因不能到岗履职的应及时予以变更。
  七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各级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实名制管理、薪酬发放。落实差别化管理原则,推广全市范围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票制。
  2、切实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一是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文件规定,进一步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质量终身责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备案及存档工作。执行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各方尤其是住户的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严格按图施工,未经施工图机构审查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变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法程序先变更后施工的要求实施。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等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强化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深化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严格执行《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减少质量投诉。加强高层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沉降、倾斜观测。
  三是强化主要建材的质量监管,定期、不定期对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进行质量检查,严禁瘦身钢筋进入施工现场;加强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控制,优化配方,提升早期强度,认真执行加气砖标识制度。质量监督人员要对在建工程商品砼和钢筋进场抽样检测和钢筋隐检验收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同步做好监督记录。认真落实《绍兴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广应用预拌砂浆。
  四是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严格执行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制度。
  五是认真抓好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和住宅工程质量回访制度,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
  六是进一步深化创优夺杯工作,确保每年钱江杯工程15只以上,鲁班奖及国优工程2只以上。
  3、切实优化勘察设计
  一是提高工程勘察质量。坚持和完善工程勘察第三方旁站见证的管理措施,对勘察单位的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勘探点、取样、原位测试和原始记录等工作进行检查、核实,未经第三方旁站见证的勘察成果不得作为设计依据。
  二是完善勘察外业备案管理制度,勘察单位要通过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及时上报外业作业情况;加强对勘察报告质量的监管,全部执行工程勘察强制性标准。
  三是工程设计必须以勘察报告为基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高施工图设计深度,完善质量通病控制点施工方法;认真做好设计交底,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技术难题,严把设计变更关。
  四是进一步规范图审机构行为,提高图审质量与服务水平,重点审查设计单位是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坚决杜绝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
  4、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鼓励扶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通过送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培养和吸纳各类高素质、高技能的优秀人才。发挥民工学校的作用,做到有场地、有资料、有培训。
  二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特种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劳务公司推动特种作业人员参与考核发证;适应现场管理和企业资质晋升的新要求,加快推进七大员培训考核。
  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引导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进一步完善各类专家库,充分发挥其在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方面的作用。(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