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三个更加”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03.03.2016  09:27

 

2016年,建德市审计局以 “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引领,认真谋划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突出做好 “三个更加”。

一、更加扎实推进经责审全覆盖。 一是完善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全覆盖要求,结合本市国有企业的整合、部门机构调整、全市资产整合以及十二五期间经责轮审和近两年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情况,2016年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全面的梳理,重新调整审计对象的分类和审计原则。二是完善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制度。把领导离任移交接工作作为审计全覆盖的重要手段之一,及时修订完善《建德市市管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让前后任交得清爽、接得明白。

二、更加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 一是客观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贯彻落省审计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责实务操作指南》,结合建德实际,制定《建德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责指南》,规范对领导干部应承担责任认定的统一性、科学性和操作性,为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类运用审计成果打好基础。二是强化审计整改成果利用。2016年,在抓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上,要重点围绕浙江省审计厅开展的“审计整改落实年”活动,通过活动,切实提高“三率”,即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率、审计移送事项成案率、审计成果运用转化率。各联席会议成员应以此契机,各司其职,更好地推动审计整改成果的利用。

三、更加注重夯实经责审计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经济责任意识教育。2016年,在党政正职培训班、新任廉政谈话或廉政测试中增加审计法、实施条例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案例等内容。做好“审后一课”工作,将审计提醒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相结合,范围扩大到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二是开好集中告知暨移交接会。2016年将召开集中告知暨移交接会,以会代训,对离任、接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中的移交接,对新任领导干部应履行的经济责任进行集中告知,更好地推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