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住建局四举措强化批后监管推动规划管理取得实效

08.08.2015  07:04
  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下依法行政的新要求,2014年起,县住建局推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行规划管理“批管分离”,重抓在建工程的批后跟踪管理。2015年上半年,在对120个在建工程的批后规划执法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44份,34个做到自行整改,整改率达77.3%,批后监管成效初显。
  一是开展批后巡查,强化执法监管。建立《海盐县建设工程批后管理现场巡查制度》,从放样、验线、主体工程、配套设施实施、竣工规划核实五个阶段对在建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确保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实施。2015年上半年,该县未批先建或未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行为立案查处25件,与2014年的98件相比,立案查处量大幅减少,批后监管效果立竿见影。
  二是建立自查机制,强化诚信监管。建立项目报批自查制,要求设计单位在项目方案报批时,填写“海盐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单位自查表”,让设计单位对自己的设计成果“负责”。同时,借助智能监管系统,将在盐备案的37家设计单位、124家施工单位、25家监理单位录入智能系统内,实行诚信考核,考核结果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挂钩,实现市场与建设行为的联动。
  三是提高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管。一方面,实行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公开查阅和听证制度,把规划置于“阳光”下,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另一方面,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群众可通过行风热线、县长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举报。
  四是运用高新技术,强化智慧监管。为更好地实现城乡规划有效管理,县住建局引进了GPS-RTK测量技术,运用这门新技术,工作人员能第一时间对项目进行地理信息测绘,及时对项目作出评估。同时,建立县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在管线工程开工前及竣工后,对管线信息进行测绘,并将测绘信息录入县综合管线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备案,为以后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基础地理数据。(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