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制定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04.03.2015  13:00
为统筹安排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确保依法行政顺利推进,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制定《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提出,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实施“一四四三”工程,即:紧紧围绕确保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这一目标,突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制度建设、加强法制监督、提升复议能力四个重点,强化调度督导、工作创新、综合考核、队伍建设四项措施,实现思想境界、工作水平、队伍素质三个提升,努力为全市科学赶超、后来居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要点》突出了以下四项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二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的要求,严格规范制度建设;三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要求,着力提高复议应诉水平;四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断强化法制监督。


  《工作要点》强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强化调度督导。市政府法制办将建立落实倒逼机制,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坚持每月要一次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的做法,了解工作推进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形势,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工作创新。要始终把创新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思维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倡导采用科学手段推进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模式,运用工作创新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三是强化综合考核。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继续实行“1+3”依法行政考核模式,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激励机制,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四是强化自身建设。重点抓好四个建设,即:学习型机关建设、实干型机关建设、创新型机关建设和清廉型机关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理论水平高、法制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过硬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提升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履职能力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工作要点》同时提出要全面实现三个提升。一是实现思想境界提升。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定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勇于担当、敢于争先的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二是实现工作水平提升。坚持高点定位,科学谋划,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和履职方式,努力发挥法制机构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职能作用。三是实现队伍素质提升。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法制系统干部的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广大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能力,努力实现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素质能力与承担任务相匹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