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建设法规知识考试启动

29.04.2015  16:28
  4—5月份报名,6月份培训,7月4日考试。此次考试类别由原来8类调整为4类(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工程建设),取消建设行政(综合),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房地产管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村镇建设管理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筑业管理与勘察设计管理分别合并,兼顾了执法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建设法规知识考试是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条件之一,是其实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的基本前提,也是其提高建设行业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