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2012-2013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

05.11.2014  09:52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审计厅联合发布了《 关于 2012-2013 年度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对我省两年一次的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         本次考核在吸收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了考核模式,首次采取书面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升了考核的效率和效果。今年3月至10月,省市两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分别组建的考核小组,对各集中采购机构的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业务建设、采购绩效、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书面集中和现场查看两种方式相结合的考核,完成了对全省95家集中采购机构的定性和定量考核,评出综合考核优胜单位24家,单项考核先进单位11家,连续两届综合考核优胜免考16家,其他44家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通报同时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应本着“以考促建”的目的,及时总结本次考核工作,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查遗补漏,同时根据其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集中采购机构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按照财政部提出的政府采购“四个转变”以及“依法采购、科学采购、廉政采购、和谐采购”的理念要求,不断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制度,严格采购程序,不断提升采购绩效,并将整改意见及工作措施于2014年10月底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和省(或市)考核组织机构。         接:         综合考核优胜单位       (一)市级以上3家,分别是:衢州市、嘉兴市、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县(市、区)级21家,分别是:萧山区、西湖区、杭州市教育技术发展中心、慈溪市、江东区、镇海区、余姚市、宁海县、平阳县、泰顺县、长兴县、海宁市、诸暨市、柯桥区、东阳市、龙游县、普陀区、天台县、仙居县、龙泉市、青田县。       单项考核先进单位       (一)机构队伍建设先进2家:宁波市、温州市。       (二)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先进1家:丽水市。       (三)业务建设先进8家:绍兴市、舟山市、海曙区、嵊州市、德清县、定海区、庆元县、莲都区。       免考单位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湖州市、台州市、义乌市、富阳市、北仑区、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温岭市、临海市、嘉善县、浦江县、衢江区、开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