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2014年度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

06.02.2015  09:37

  一、2014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5件,包括上期结转的18件案件,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05件,结案率达96%。其中,市政府本级受理45件,现已全部审结。


  (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有所增加。


  从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变化上看,2014年,我市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比2013年增加了39件,增长2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我市近年来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力度,与信访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不断扩大行政复议影响力;三是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在部分边远乡镇设置行政复议联络点,安排行政复议联络员,方便行政复议申请;拓宽申请方式,无论是书面申请还是口头申请,无论是现场申请还是网上或邮寄申请,一律应收尽收。


  (二)被申请人、复议机关相对集中。


  从本期新收的行政复议申请机关级别上看,被申请人主要集中在县级政府部门,复议机关主要集中在县级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主要原因在于行政争议仍然主要发生在直接面对和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市级政府部门、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等基层或者一线行政机关。


  (三)行政复议发生的领域和事项相对集中。


  公安、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是案件发生的重点领域。行政复议案件集中说明,在这些对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领域受关注度高。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类型均有,其中对行政处罚决定和信息公开等事项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数量最多,主要原因在于,行政职权中行政处罚的案件基数大、自由裁量权不够规范等,产生行政争议的可能性大,同时,随着群众对知情权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争议也明显增多,因此信息公开事项也成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热点。


  (四)综合纠错率仍较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2014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已审结的205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122件、驳回4件、其他结案13件,约占总数的67.8%;直接纠错(包括撤销7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履行2件),约占总数的5.9%;间接纠错(包括终止41件、调解13件),约占总数的26.3%。综合纠错率为32.2%,虽比2013年度下降3.3个百分点,但仍处在较高水平。从案件审理情况看,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不重视证据的收集和转化,不能全面认定案件的事实;部分行政机关片面追求效率,忽视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保护


  二、主要做法


  2014年我办围绕滁州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这个大局,坚持“复议为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复议渠道,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作用日益显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能收尽收,发挥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


  1、拓宽受理渠道。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一是加强与法院、信访机构、法律援助的协作配合,本着“应收尽收”原则,主动接受了从信访机构或其他机关转交、移送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救济途径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全年收到网上申请咨询案件2件,实现突破。三是继续在部分边远乡镇推行行政复议联络点,配备行政复议联络员,就近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便于群众提起行政复议和矛盾化解。


  2、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多年来,我办始终将是否有效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标准的重要尺度,始终把有效化解矛盾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当事人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办还尝试在立案受理环节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坚持阳光复议,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


  1、审理公开透明。近年来,我办坚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可以实行书面审查;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审查;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案件调查论证。多年来,我市对所有涉及不动产权属确权、不动产四至界限争议的权属登记、“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异议的工伤认定等案件,邀请争议双方当事人和基层组织人员实地勘验,进行现场调查。此外,我办大力推行听证、论证方式审理案件,2014年市政府采用论证方式审理案件2件,听证方式审理案件3件,行政复议决定下达后都实现了案结事了,社会反映良好。


  2、坚持有错必纠。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是行政复议的重要功能之一,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坚持该维持的依法维持,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坚决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此外,我市还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形式,既对具体案件提出整改及善后工作的意见要求,又对行政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并对意见书和建议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采用倒逼机制,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1、试行决定书网上公开。为推进“阳光复议”,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从今年开始,我办在全省率先在政府网站上试行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接受社会监督。采用倒逼机制,规范行政复议审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文书制作水平,提升行政复议文书的说服力和权威性。截止目前,2014年我办在网上公示复议决定书9件。


  2、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为确保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我办开展行政复议回访活动,即案件办结完成送达后,行政复议机构采用上门调查、查验台账资料、电话询问、邮寄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回访,跟踪行政复议文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文书要求的时间内是否重新作出具体行为或履行法律职责;是否完善规章制度,改进行政执法,有效防止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再发生;是否依法做好矛盾化解、善后维稳工作。截止10月,市法制办集中对案件增长较多,暴露问题较多的两个市直部门开展回访活动。两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回访意见书进行整改。


  3、加强指导交流。2014年我办两次举办了培训会,邀请省办复议处领导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采用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全市法制办主任和市直部门复议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诉指导能力。为提高行政复议文书制作质量和水平,2014年我办继续开展优秀行政复议决定书评比活动,经格式、叙事、说理、文字表述等多方位细致“考核”,历经初评、复评、专家评审多轮“体检”,共评出优秀决定文书6份,并以此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作,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上看,我办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其监督、指导、化解行政争议功能逐步显现。但因受主客观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办行政复议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还不相适应,机构人员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坚持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行政争议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将努力做到法律上力争无懈可击,政治上注重维护大局,维护群众权益合理合法,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参谋、顾问、助手,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贡献。


  (一)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15年,我办将继续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加强对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步扩大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行政争议,方便群众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让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继续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方式转变。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听证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听证适用范围,探索听证的具体模式,健全听证规则程序,通过完善听证活动促进行政复议的程序正义和结果公正。二是探索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的有机结合,促进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预防纠纷、化解争议。三是探索灵活多样的结案方式,争取案结事了。


  (三)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推进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二是结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开展多种形式行政复议业务培训,建立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努力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