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工作要点

15.02.2015  16:35

  2015年,全州政府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作用,努力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统筹协调,牵头推进依法行政


  (一)科学谋划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州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各县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


  (二)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起草《2015年甘孜州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以州政府名义与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签订责任书。


  (三)完善州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制定《2015年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修订《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精心组织学法活动。督促州政府各部门健全落实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


  (四)加强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各县、州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五)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省、州工作要求,指导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六)强化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考核指标,建立日常监控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客观公正实施考核。


  (七)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起草《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州委、州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八)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甘孜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甘孜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州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决定,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规范运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各类年检、年审、注册和新设行政审批,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二、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公开征集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项目纳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制度,采用上网、登报、召开听证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拓展公众有序有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途径。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和管理。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审核规范性文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质量效率。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向上报备和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按要求向州人大、省政府法制办报备州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各县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登记备案。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州级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不少于2件。县级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1-2件。


  (五)做好州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编印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六)承办立法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承办州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立法调研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示制度,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做好证件申领相关审核、报送和年审、公示工作。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细化案件移送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省、州、县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实现对接。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有关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核。


  (五)组织开展清理优化行权事项工作。组织州级行政裁量权标准细化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裁量标准并录入行政职权目录。指导州政府各部门完善行政权力目录,明确权力边界,公开运行流程,加强对权力清单的管理。督促行政权力基础运行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评查方式方法,针对存在的有关执法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及时办理复议案件。加强与信访局、人民法院、监察部门“三个衔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认真解释,告知救济途径。


  (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制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程》,规范复议案件办理,加大纠错、调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公信力。


  (三)继续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借智借力,吸收外部力量参与案件审理。


  (四)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五)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认真分析总结,及时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情况。


  (六)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统筹安排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遵循调解优先原则,认真履行行政调解的主体职责,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工作任务,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责任,提高行政调解效能。做好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


  五、加强法律服务,积极发挥参谋助手顾问作用


  (一)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起草《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州政府法律顾问聘用新机制,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全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州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在处理政府涉法事务中既要严守法律底线,又要讲究策略,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兼顾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甘孜日报、中国甘孜网、四川依法行政、四川省政府法制网、中国政府法制网等媒介,加大政府法制工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


  (二)加强政府法制研究和信息工作。深入开展政府法制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加强政府法制信息的采编和报送,提高数量和质量,努力扩大社会影响。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干部在线学习、自主选学和外出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躬身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法制为民”理念,把践行群众路线贯穿到政府法制工作的始终,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二)固化提升群众工作全覆盖。按照办公室党组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同心同向、支部共建共创、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四型”机关建设。深化“五比”活动,着力推进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四)开展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规范年活动。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运转顺畅的政府法制机构。练内功,提升素质,为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和顾问;树形象,开拓务实,为法治甘孜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