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局六措施推进2015年党风廉政工作

08.04.2015  13:17

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湖州市局紧紧围绕省局和我市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今年统计工作实际,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执纪问责,全力推动依法统计,将采取六项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是履行“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 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主要任务并认真抓好落实。局党组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主要负责人定期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党组成员定期向局党组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局纪检组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分解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党员干部守纪律和讲规矩。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保证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律、知纪律、守纪律,切实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培养守规矩习惯,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组织纪律观念,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组织制度,始终做到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格执行工作、财经和生活等各项纪律。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党风廉政长效机制。 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党内议事决策机制、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约谈等方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进一步完善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加强对数据质量评估的监督,提高数据质量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促进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加大对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依法统计,严厉惩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重点加强对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全过程的监督,增加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信度。加强对执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年度工作任务、专项工作、市领导交办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干部职工执行力。

四是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学深学透。充分利用机关集中学习日活动,安排好党风廉政有关文件的学习,使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守住反腐倡廉的底线。通过学习座谈、廉政谈话、廉政短信、党务政务公开、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廉政党课等形式和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道德修养教育等,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五是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抓严抓实作风建设。 依照局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改方案和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问题整改一抓到底,抓出成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使活动中形成的好想法好做法永续弘扬,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正风肃纪,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用严肃执纪巩固纠治“四风”成果。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牢固树立“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坚守统计职业操守,切实端正统计系统行风。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党风廉政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观念,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局和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湖州统计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抓好部署和落实。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做好年度工作任务的分解与落实,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各负其职、处室认真落实、纪检全面督查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积极探索监督途径和方法,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提高管理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