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

04.03.2015  13:00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从九个方面要求各市县政府和各级部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还从抓住机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对照检查,确保《规划》落实;抓好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创建活动;制定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四方面提出要求,确保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要点》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科学界定政府职责权限,深化简政放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立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确保行政机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提高政府立法质量。选取一些重要的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方式,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坚持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三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整合市县行政执法力量,探索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率先开展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至2015年底,各设区市应当有一半以上县(区)实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细化程序,配备必要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市县政府和省级部门要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推进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


  五是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救灾、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5年底前所有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七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深化渭南、延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制定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组建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组。


  八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把宪法法律纳入省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基地教学内容。实行领导干部晋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


  九是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市县政府要为政府法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强化力量,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保障必要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