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消防大队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22.03.2016  12:49
  为深化“创人民满意消防”活动,平湖市根据《全市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与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同步审批实施方案》,同步审批方案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该方案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同时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时的相关工作,有效压缩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项目的不同分三种申报流程:第一种是到平湖消防窗口办理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的项目;第二种是到嘉兴支队消防窗口办理验收、平湖大队办理开业前检查的项目;第三种是到平湖消防窗口办理验收备案和开业前检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