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嘉善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11.08.2015  11:04

      7月31日上午,嘉善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祁海龙主持召开十五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嘉善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文件。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增长,行政机关参与诉讼的要求更为具体和严格,为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切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应诉职责不够明确、应诉准备不充分等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县法制办牵头起草了《嘉善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该《规定》分别对应诉工作中的应诉机关确定、应诉工作职责、委托律师代理、庭前准备、庭审职责、裁判履行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祁海龙强调,各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要深刻剖析原因。县法制办要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分析,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嘉善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