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顺利完成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首次招标工作

22.01.2016  12:26

  为切实规范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深化阳光工程,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86号)和《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的规定,绍兴市于1月15日顺利完成了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的首次招标工作。
  此次招标项目的资金对象为该市市本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和其他住房资金存款,标的总额共计6.89亿元,存放期限为一年。参与竟标的单位为经绍兴市财政局及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核准具有相应的公积金资金结算专户开户资格的业务承办银行。评标则以不同权重按资金年收益率、业务工作考核、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等三方面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和增值收益存款分别按照得分高低依次入围5家和2家中标银行,同时各按得分高低匹配存储资金。
  此次招投标工作的圆满完成为今后绍兴市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打下了基础,也为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公款竞争性存放开了个好头。(绍兴市公积金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