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召开2014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22.01.2015  21:46
1月13日,山东省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召开2014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对2014年度的政府法制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对2015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陆亚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办、仲裁办及法制研究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2014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地总结回顾。去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了政府法制工作各项任务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市政府法制办被评为“双评群众满意单位”“十佳优质服务标杆窗口”“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省级文明单位”。


  2014年,全市开展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水平;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市政府重大决策中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修订完善了《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发挥了依法行政考核的督促和导向作用。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出台了《济宁市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监督;强化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审查市政府合同17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36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071人次;对12个市直部门的46件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执法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对市直46个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裁量权进行了重新梳理审定,将具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3596条,分解细化为9937项,汇编成《济宁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公开公正办理复议案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33件,综合纠错率达64.75%。广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严格把握案件审理程序,促进案件的快速审结;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716件,受案标的额18.5亿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制定了16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出台了一系列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制度规定;会议和文件同比减少了34%,“三公”经费开支得到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下降了71%,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机关精神风貌焕然一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积极组织廉政勤政宣誓、书写承诺书等活动,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会议对2015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复议案件公开审理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拓展仲裁服务领域,提高仲裁条款的签订率,严格程序规则,提高仲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