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实施新评审办法

13.05.2015  12:05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日前,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制定了《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今年5月1日起执行。
  办法明确,标化工地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申报标化工地的建筑工程,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经基础、主体和装饰三个阶段考核评分,标化合格工地与标化优良工地每阶段分数分别达到70和80分以上。
  办法强调,标化优良工地是建筑工程创优、创杯的前置条件,申报“商城杯”等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必须获得标化优良工地称号。标化优良工地评审采取现场考核、监督抽查和综合评审三项内容进行,市建设局将入围标化优良工地名单在市建设局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对获得标化优良工地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表彰,并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内容。
  自今年1月1日起,凡在该市市域内符合条件的新开工工程均要求创建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符合创建标化工地条件的工程,4月30日前必须报送《义乌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创建计划表》。同时,该局明确指出,4月1日开始,各企业要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册》,标化工地现场考核将参照《图册》进行。(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