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建章立制抓名录库质量管控

10.01.2017  15:32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名录库工作质量的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充分发挥名录库在统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温州市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录库质量管控的实施意见》,对名录库管控提出具体要求。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统计系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名录库在库单位众多,非经济普查年份数据更新维护难度较大,一些单位的经济指标未能及时更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当前的名录库中存在部分关、停业单位,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和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空壳”单位。上述质量问题给调查单位的抽样工作、名录库日常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核查对象及核查主要内容,指出市局普查中心原则上每年组织及发动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对名录库所有在库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县、乡级统计机构负责对名录库进行动态有效维护,及时根据部门资料、各项统计调查资料对名录库资料予以更新维护。并要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控工作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要注重基础,加强名录库队伍建设;三要严格标准,确保核查工作质量;四要突出重点,确保重点单位核查准确无误。 

  温州市统计局将以出台的《意见》为契机,通过各级名录库工作队伍的共同努力,确保名录库单位属性指标准确、经济指标及时更新、新开业单位及时入库、关停业单位及时剔除,有效提升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