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局“四做法”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21.09.2016  20:06

  近年来,乐清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投资数据质量,出台了系列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的制度措施,逐步形成“一项目一台帐一档案”等长效机制,切实抓好有效投资统计工作。 

  一、制度保障,切实加大数据管控力度。出台实施了加强投资统计数据报送、投资统计项目台账建设和管理、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文件,坚持从源头入手,加大了对项目报送把关、台账建设管理、数据质量核查等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管控力度,全力保障投资数据质量。尤其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宣传和稽查力度,加强对投资领域的全方面质量管控,牢固树立统计人员的底线意识。今年,针对投资领域已立案处理3起。 

  二、前置把关,从严审核新增项目入库。严格按照温州市局关于项目入库的规定,要求每个新增项目都要提交完整的入库资料,如开工现场或设备到位照片、大额的财务支出发票、项目立项文件、施工或采购合同等前期资料,并对每个项目都形成标准的电子档案,否则一律不准入库。同时在温州市局交叉联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部门联审环节,要求各乡镇(街道)在每个月搜集到新增项目后,先交各板块牵头部门把关先审、再组织重点乡镇(街道)进行交叉联审、最后由乐清市统计局专业人员终审确定,努力通过严格的把关审核流程,充分保证每个新入库项目的质量。 

  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投资统计能力和水平。乐清市统计局先后在全市范围组织了11次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的投资统计业务培训会议,涵盖了从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领导到具体从事投资统计的业务人员,进一步明确统计口径和范围,讲清讲深讲透投资统计业务。尤其是将个别投资项目的标准台帐制作成PPT作为范本在全市范围进行示范推广,要求严格对照、精益求精,务必要形成从项目到台帐再到数据的理念和做法,切实加强基础台帐建设、保障全市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四、自查自纠,确保投资数据质量提升。自去年开始,乐清市统计局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每月一自查、每季一核查”的工作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省市投资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和《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办法》的规定,每月对辖区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进行逐个自查,梳理问题清单上报市统计局。同时,市统计局每季联合经信、发改、住建等部门投资专业人员,通过现场勘察、查验台帐、走访询问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对于自查、检查等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