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局分三步积极部署交通能源消费统计年报

08.01.2016  19:10

  为了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能源消费情况,及时掌握我市道路、水路、港口、航空等客货运输(吞吐)量数据,台州市统计局通过确定调查样本、开展业务培训、密切联系部门等途径,“分三步”积极部署交通能源消费统计年报工作。 

  一是认真准备,确定调查样本。本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15年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统计调查会议精神的原则,市局认真研究调查制度,及时通知县(市、区)对本辖区内的营业性公路运输车辆开展初步摸查工作,确定全市27家载客汽车样本和81家载货汽车样本名单。同时,在仔细核实国家抽中名单的基础上,确定全市51家水路运输企业样本名单和1家港口样本名单。 

  二是及时布置,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我市交通能源消费统计专业人员变动频繁这一特殊情况,市局提前整理并印发交通运输和能源消费统计调查注意事项,通知各县(市、区)专业人员认真查看。在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会上,市局专业人员认真讲解指标含义,把会议重点放在如何科学开展调查工作、加强数据质量审核等业务培训上。会上,各县(市、区)交通能源消费统计专业人员还就如何更好地开展调查工作展开了广泛的交流和沟通。 

  三是密切联系,加强部门沟通。由于道路运输调查对象存在着流动性强、分布分散、配合程度不高等特点,调查难度较大,需要交通运输、车管、港航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市、县两级专业同志事先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初步确定调查开展时间。下一步,专业同志将通过实地走访客运汽车站、公共交通停车站、货运车辆停车点等地方,对各类调查车辆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