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以“四个坚持”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务实效

21.02.2017  18:11

  为进一步推动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化统计依法行政,宁波市统计局日前结合部署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强调以“坚持学法与普法并重、坚持宣传与执法并重、坚持稽查与指导并重、坚持市县联动并重”,不断增强统计法治工作执行力和工作实效。 

  一是把握好学法与普法关系,坚持两者并重。做到普法先懂法,以学法促普法。将“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统计系统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法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和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不断提升统计法治水平。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为龙头,确保系统人员学法时间和精力,推动学习内容与学习效果的双落实。在此基础上,组织研究不同普法对象特点和需求,确定有针对性的普法内容和普法形式,突出重点,取得实效。 

  二是把握好宣传与执法关系,坚持两者结合。将宣传与执法有机结合,执法前要充分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的准备,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的同时,必须针对案情讲清统计法律责任条款,分析违法原因,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切实做到在统计执法中结合实际强化宣传,进一步优化执法效果。同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统计执法过程成为向统计调查对象讲解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过程,成为向社会公众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严格实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对统计上严重失信的企业应予公示,必要时列入黑名单。树立统计执法检查的权威,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推进统计普法的不断深入。 

  三是把握好稽查与指导关系,坚持两者同步。切实按照统计稽查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在严肃、认真、仔细稽查的同时,耐心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指导,充分讲清各专业的规章制度、规范与流程、各类数据形成的依据以及统计标准、口径等具体要求,通过稽查强化指导,通过指导增进沟通、理解,真正达到提升工作水平、巩固基层基础、确保数据质量的目的。 

  四是把握好市级与县级关系,坚持联动协调。进一步增强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一盘棋”的整体意识,坚持围绕中心任务抓好各项统计法治工作的落实,不断增强系统统计法治工作人员执行合力。对重点工作和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在谋划组织上实行市县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强化整体效果。在统计稽查与执法检查中,系统上下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保证稽查与执法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