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局“三张清单”推进依法治统工作

06.05.2015  15:59

为切实做好新常态下的依法治统、依法管统工作,杭州市统计局从统计依法行政、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普法教育三张清单上做足、做细、做实、做深、做好文章。

——做足做细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一是 加强统计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局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力;全面修订、完善现有统计法制考核标准,把依法行政内容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对全市各地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二是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省、市法制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权下放的接收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有关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管理制度,确保市局有关文件合法有效施行。 三是 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继续以评查会议为载体,组织各地统计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当前统计执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有关案卷评查标准,切实增强评查工作的实效性。 四是 全面完成行政权力的梳理和公布。全面切实做好统计行政权力的梳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遵循“上下一致”的原则,及时与省统计局进行沟通与对接,全面完成市、区(县)两级统计行政权力的公布,并及时上传至“浙江政务服务网”。 五是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议事程序。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社会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前严格履行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及公开征求意见等议事程序,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做足做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 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巡查。以规范区、县(市)统计局、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规范、统计管理、基础建设、经费保障等为重点,抽取3个区、县(市)开展统计工作巡查。 二是 大力做好重点层面的统计稽查。充分结合新常态的新形势,以统计对象瞒报、漏报、少报、拒报数据为重点,大力做好对相关单位的统计稽查及查处工作;以“一查到底”为原则,做好对统计违法举报案的查处工作,认真开展被处罚单位的“回头看”工作,切实维护统计法制的权威性。 三是 加强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杭州统计调查信息网为载体,曝光市本级和各区、县(市)统计局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的基础上,以季度为节点,进一步加强对有关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适时公示企业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全面营造“依法统计、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

——做深做好统计普法教育工作。一是 认真抓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工作。以局党组会议为载体,组织开展以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二是 扎实做好统计“六五”普法总结。将专门组织力量对“六五”期间的统计普法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撰写总结报告,迎接上级统计部门及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并做好对所在地有关部门、单位统计“六五”普法的检查。 三是 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普法宣教日为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六进”活动。同时,上下联动,紧紧抓住各主题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文艺汇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四是 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根据新常态下的工作要求,以网络平台为切入点,通过上传普法文件、图片、视频等方式,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不断开拓统计普法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有效载体,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统计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普法互动等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普法的实效性。 五是 抓好重点对象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统计法制列入专业培训的必讲内容,不断增强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以统计巡查、统计稽查为契机,向行政相对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同时结合统计继续教育、考前辅导等时机,组织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制工作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