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多措并举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去年债务审计反映的问题,今年以来采取多项措施,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规范债务管理。
一、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均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审计、金融办等部门以及债务主体主管单位、与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的部门和机构为成员单位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出台地方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债务的管理原则、计划编制、审批管理、举借管理、使用管理、偿还管理、预警机制、监督管理及行政责任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债务实施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违规举借使用债务等违反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责任追究规定。
三、实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政府投资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政府投资预算实行全口径管理,将政府筹措资金安排的项目一并纳入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各部门上报财政的市政府投资预算草案必须明确项目资金来源情况,对未落实资金或未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不予立项,进一步加强了政府性债务的源头管理。
四、充实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市政府建立了政府性债务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对全市各区、县(市)政府举借债务进行事前控制。设置负债率、债务率及偿债率等一系列政府性债务监测指标,并明确规定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中,如有一个指标超出警戒线则不得举借新债。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政府通过充实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进行债务风险的事后防范。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仅杭州市本级2013年就充实偿债准备金1.31亿元。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