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市场监管局规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

24.02.2016  18:50
 

路桥区市场监管局规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

近日,路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路桥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市场监管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的若干规定》,明确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的工作程序,建立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制定紧急状况下的应对措施及事后监管方案,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决定顺利执行,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提供保障。

一是明确范围,规范程序。将“裁执分离”的范围明确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违法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制定申请、立案、裁定、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规定各环节的办结时限以提高执行效率,如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于申请之日起5日内立案受理、组织实施强制执行一般应在30日内实施完毕等。

二是建立机制,加强协作。对于执行有困难的案件,建立当地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重大复杂案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报请当地政府由其牵头组织实施;案件执行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向有关单位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是妥善应对,确保落实。明确在执行中遇到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的,组织实施机关应暂停执行,提出应对措施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后方可予以实施;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已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的监管,发现存在擅自恢复生产、恢复经营的,应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采取应对措施。

路桥法制办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