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四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07.05.2015  17:57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在日常安全抽查、专项检查等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一方面充分利用远程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加强安全行为的监督;另一方面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状态进行详尽分析布置,周密安排检查方案,狠抓现场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过程中有预见性。
  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一方面加大日常的巡查、抽查及专项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另一方面坚持监管从严、处罚从重的原则,对群众投诉举报或发现的违法违规工程项目,及时进行现场查处。
  三是加强建设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自救技能。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企业内部的普通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把每一位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真正落实到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
  四是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如实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对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应的处罚条例,依法从严查处。(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