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审计问题整改要实现“全覆盖”

03.06.2015  18:27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对本次整改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同时,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大力度,实现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全覆盖”。
  一是要完善审计整改清单制度,不留问题死角
  。对审计查处的问题,不论问题大小,都必须建立整改台帐,将整改事项、主要措施、分管领导、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落实情况和销号时间等内容简明扼要的以台帐形式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一个问题一条记录,使整改工作台帐一目了然、具体有序。严格执行挂牌销号制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方案承诺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兑现。
  二是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重任,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亲自管、亲自抓。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采取欺骗手段报告已整改实际未整改、报告整改情况时已整改而事后又恢复原状,甚至拒绝、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行为,市人大将会同市政府从严问责。建议政府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市人大也将对整改不力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启动质询、甚至罢免程序,用动真碰硬的手腕,彻底消除“把干成事、干不好事统统归咎于制度”等错误思想,从源头上杜绝“屡审屡犯”。
  三是要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并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还要通过一定渠道向全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发挥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倒推”、“倒逼”的机制,通过公开促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