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将抽查年报信息 未年报企业受限政府采购

09.07.2015  20:25

2013年度年报公示率为87.55%,2014年年报公示率为85.12%,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都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2012年全国企业83.86%的年检率。

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3和2014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国应当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392.37万户,累计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219.03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7.55%;全国应当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741.62万户,累计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1482.49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5.12%。

7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从全国情况看,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都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2012年全国企业83.86%的年检率。

记者了解到,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抽查名单,对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检查。

抽查:不少于3% 的比例

6月30日前未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这些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已经着手这项工作,部分地区经营异常名录已经陆续发布,社会公众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对于已经错过了年报的企业也有补救措施:因未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补报年报后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这项工作也在同步进行。

为了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监管,工商系统将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对已经报送2013和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进行抽查。

目前,工商总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抽查名单,对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检查。抽查结果将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示。

马夫介绍,“抽查”的工作分为两步,抽和查。

“抽”的工作由国家级和省级来授权,主要是省级在其管辖范围内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进行随机不定向抽取,确定检查企业的名单。

“查”则是谁登记的企业谁来查。国家工商总局可以对抽查结果进行复查复核。

马夫介绍,为了进一步确保年报的真实性,国家总局还在地方试点“双随机”:被抽查的企业随机产生;谁去检查企业年报,也随机产生。

逾半企业主动公示可公示信息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七类内容。包括企业通联;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等信息等前六类信息为企业应当向社会公示,属于“必须”公式,第七类信息则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属于“自选动作”。

第七类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十项信息。

记者从工商总局了解到的数据显示,2013和2014年度对“第七类”信息进行了全部或部分公式的企业,分别占已年报企业的52.69%和50.15%。

从各省情况看,2013年度企业年报中,全国有24个省(区、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超过该省2012年度企业年检率,年报公示率超过90%的有6个省(区、市),年报公示率超过80%的有20个省(区、市);

2014年度企业年报中,全国有19个省(区、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超过该省2012年度企业年检率,年报公示率超过90%的有5个省(区、市),年报公示率超过80%的有17个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