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工会干部中开展“进千家企业,访万名职工”活动的通知

22.10.2014  19:07

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
  经省总工会研究决定,近期在全省工会干部中开展“进千家企业,访万名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国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座谈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省总“下基层、进企业、走近职工”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并取得扎实成效。通过开展“进千家企业,访万名职工”活动,切实转变工会干部工作作风,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基层工会工作的真实情况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谋划明年工作思路和举措提供第一手资料,掌握第一手信息。
   二、主要内容
  省总机关各部门都要紧紧依托各自基层联系点,动员组织全体干部到点进企,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职工和蹲点“解剖麻雀”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掌握工会工作的现状,认真听取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全面了解广大职工群众的所需所盼。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利用这次大走访活动,积极主动地向广大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
  各市总工会和省各产业(局)工会要按照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基工会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意见》精神,建立起自己的企业工会联系点,同步开展“进千家企业,访万名职工”活动。
   三、活动时间
  这次开展的“进千家企业,访万名职工”活动时间,从11月中旬开始到今年年底前告一段落。
   四、具体要求
  1、省总机关各有关部门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合理安排好部门工作和活动开展时间,按省总部署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尽快行动起来。
  2、省总工会统一设计职工调查问卷表,每个市、省产业工会应发放并收回调研表1000份以上,于12月20日前做好统计,结果报省总工会组织部。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要由主要领导负责,按照此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把问卷调查工作布置好落实好。
  3、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条禁令”的要求,不接受吃请,不收受礼物,不给基层单位和工会添麻烦,自觉树立工会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注意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真正深入基层,听取基层一线职工意见,同基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打成一片,使活动真正起到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作用。
  4、省总机关各联系人要在活动结束后撰写走访情况汇报,省总各联系小组(以市为分片单位)要负责汇总走访调研情况(包括问卷调查),报省总工会组织部。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总工会组织部。


  浙江省总工会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