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族宗教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12.09.2017  03:0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民族宗教局第一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对新修订《条例》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修订,对宗教界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制度更加完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还通过“宁波民族宗教”网站、政务微博原文转发了新修订《条例》全文,扩大《条例》宣传面。

下步,宁波市民族宗教局还将专门制定学习贯彻新《条例》计划,开展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宣传解读,扩大社会知晓面。召开专门贯彻落实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区市县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主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